云南男子 陈昌雨控诉父亲纵火烧死母亲一案迎来判决。陈昌雨向南都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云南省曲靖市中院认为 其父陈继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21万余元。12月16日,陈昌雨告诉南都记者,他认同法院的判决结果,“替母亲主持公道了”。陈继卫则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南都此前报道,7月21日下午,云南男子陈昌雨控诉父亲纵火烧死母亲一案在曲靖市中院开庭审理。22日,陈昌雨告诉南都记者,其父陈继卫拒绝认罪,法院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商谈后再作判决。 陈昌雨表示,“我和外公外婆的请求就是判处陈继卫死刑立即执行”。 12月16日,陈昌雨告诉南都记者,该案迎来判决。据陈昌雨向南都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曲靖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陈继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继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昌雨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213526.71元(含被告人陈继卫已支付的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