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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6 日午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 号)》,确认从通知引发之日起,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暂停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上述街道、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 3 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 年方可上市交易。
东莞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 3 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过往政策发现,东莞市在 2016 年时开始实施全市住房限购政策,2017 年时颁布了限售政策,此后多年限购限售政策实施了多次微调。
今年 5 月时,东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放松,商品住房限售由 3 年调整为 2 年,取消了夫妻离异购房限制条件。7 月时,限购政策再次放松,将原本全市的限购区域,划分了限购区和非限购区,其中限购区域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而此次政策调整之后,东莞全域内将放开限购,二手商品住房限售也有所放松,除原限购区域内还受限制外,其他区域二手商品住房不再限售。
每日经济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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